本報訊 今年以來,針對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在旅館、日租房頻發的情況,沈陽市渾南區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的刑事案件沒有“一捕了之”“一訴了之”,而是認真研判應當如何避免這類案件再次發生,如何保護未成年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2021年6月1日起實施的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未成年人入住旅館有明確的規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對夜不歸宿的未成年人有明確的干預措施,這些都是未成年人社會保護的重要內容。針對此情況,渾南區檢察院充分發揮檢察監督職能,對案發旅店、日租房進行了走訪和約談,要求必須認真履行入住人員實名登記、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的義務,并且要求旅店、日租房加強內部員工安全培訓。
渾南區檢察院充分發揮未成年人公益訴訟職能,對未成年人住宿登記、損害未成年人權益問題從公益保護督促履職方面立案辦理,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將對檢察建議的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問效,進一步推動有關部門形成工作合力,不斷加大未成年人保護力度,擰緊未成年人入住旅館“安全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