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6月12日,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文物局、省司法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印發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文物局司法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全國普法辦公室關于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有力推動《文物保護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進一步提升文物保護法治化水平,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為新時代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通知》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文物保護法》修訂的重大意義,將學習宣傳貫徹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重要任務,切實將法律規定轉化為保護文物、傳承文明的實際行動。
在學習培訓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把習近平文化思想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納入干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專題學習、輔導講座、研討交流等活動,確保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準確把握法律的核心要義、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增強依法保護文物的意識和能力。文物部門要加強對文物保護管理人員、執法人員、從業人員《文物保護法》專項培訓,提高依法履職能力。
在社會宣傳方面,《通知》提出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通過開設專欄專題、制作公益廣告、開展網上答題等形式,廣泛宣傳《文物保護法》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解讀法律亮點和創新之處,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文物保護的良好氛圍。要結合國際博物館日、文化和自然遺產日、全國法制宣傳日等重要時間節點,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推動法律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增強公眾的文物保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