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綏中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賀某某、韓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案。
經初步查明,1月25日,賀某某、韓某自疫區黑龍江省綏芬河市返回綏中后,未按照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向所在社區(村委會)如實報告,隱瞞行程,引發新冠肺炎疫情在綏中縣擴散蔓延的嚴重風險。鑒于其行為涉嫌觸犯我國《刑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嚴重干擾破壞疫情防控工作,2月15日,賀某某、韓某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被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
葫蘆島市、綏中縣兩級人民檢察院主要領導對該起涉疫案件高度重視。接到葫蘆島市檢察院指令后,綏中縣檢察院第一時間組成辦案組,提前介入該案,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2月16日,該院與辦案部門召開聯席會議,認真聽取偵查人員案情介紹,就法律適用、偵查取證等相關問題展開充分討論,并對下一步偵查方向提出了明確的意見建議。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