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撫順市政府決定自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圍內實施禁止銷售及燃放煙花爆竹的臨時措施。其間,撫順市東洲區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官在轄區內開展春節期間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專項監督活動。
活動中,該院檢察官們發現個別商家店鋪門前有零星爆竹燃放違法行為,隨即向行政主管單位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增強百姓環境保護意識。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工作落實,進行巡回督查檢查,保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確保“不發一聲響、不亮一道光、不起一縷煙”。主管部門要注重長效機制建設,發現違法行為果斷有效處置,確保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