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新民市人民檢察院舉行了沈陽市檢察機關首例公益訴訟增殖放流魚苗活動,該院第四檢察部負責人高廣權,負責公益訴訟的5位檢察官代表,新民市農業農村局水產信息科工作人員夏軍成以及王某等10名案件當事人參加活動。
在檢察官和新民市農業農村局代表的共同見證下,10名案件當事人將萬余尾鯽魚、鰱魚等魚苗放歸遼河,以修復受損的河流生態、彌補損失的漁業資源。
按照《農業農村部關于實行海河、遼河、松花江和錢塘江等4個流域禁漁期制度的通告》要求,每年5月16日到7月31日是遼河流域的禁漁期,其間,除釣具之外的所有捕魚方式都被禁止。今年6月以來,王某等10人違反漁業法律法規,在遼河流域禁漁期內非法捕撈野生的鰱魚、鯽魚等魚類資源,破壞了野生魚類資源和生態環境,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為有效保護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生態可持續發展,依法追究侵權人的生態修復責任,新民市檢察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對10名侵權人進行公益訴訟立案調查。
在咨詢有關專家后,檢察院決定要求案件當事人以增殖放流的方式進行生態補償,修復河流漁業生態,這也是沈陽地區首例以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復河流生態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通過此次活動,10名案件當事人表示很受教育,今后將注重生態保護,絕不在禁漁期從事非法捕撈活動。
公益訴訟檢察官呼吁大家提高法律意識,注重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保護,共同努力,保護遼河流域的生態環境,共護水晏河清、魚歡人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