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檢察官正在研究案情。
近日,遼陽市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部檢察官再次來到湯河水庫南端,看到沿河兩岸懸掛著“保護生態環境人人有責?參與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的宣傳標語,水庫四周還有巡邏員對河道溝渠、雜草叢進行認真檢查,查看是否還有農藥瓶、農藥袋等農藥垃圾。巡邏員告訴檢察官,“隨意亂扔農藥垃圾的現象已經基本杜絕!”
在這場讓農藥垃圾不再“四處流浪”的公益訴訟中,遼陽市檢察院初戰告捷,大家的臉上露出了滿意的笑容。
狀況
農藥垃圾隨手一扔最普遍
今年6月,遼陽市檢察院第五檢察部檢察官在對湯河水庫南端進行巡查時發現,附近的河道溝渠、雜草叢中四處散落著農藥瓶、農藥包裝袋,現場氣味刺鼻。“這些農藥垃圾會有殘留的農藥,經雨水沖刷、蒸發會滲到土壤和水源中,對人類、牲畜和農產品造成危害。”檢察官王文軒告訴記者,農藥垃圾造成的環境污染不可小覷。
據了解,農藥垃圾長期處于“用不著、留不得、賣不掉”的尷尬境地,對于多數農民來說,用后隨便一扔成了最普遍、最省事的做法。
檢察官說,辦案中,他們多次看見農民擰開一瓶農藥,倒進水桶里,接著將瓶子拋進不遠處的壟溝,或者是把農藥袋直接留在耕地里。
被丟棄的農藥垃圾開始了“四處流浪”,在田間地頭、井旁、路邊比比皆是,而這次在水庫邊發現農藥垃圾,更是讓檢察官們心頭一緊。
行動
檢察官調查回收處置情況
為了弄清農藥垃圾回收處置情況,第五檢察部檢察官積極履行公益訴訟職責,深入田間地頭、農資經銷站,各職責單位調查核實農藥垃圾的回收處置情況。
調查發現,農藥使用者沒有正確處理農藥垃圾,部分農藥經營者存在購銷記錄不規范、未設立農藥包裝回收裝置、未按規定建立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臺賬等情形。政府部門也沒有對農藥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進行回收處理的宣傳和培訓,更沒有探索建立農藥垃圾回收處置的工作機制。
王文軒說:“我們對照2020年10月發布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后,可以說,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工作未落到實處。”
成效
檢察建議助農藥垃圾“回家”
針對發現的問題,辦案檢察官與農業、生態等行政單位及鄉鎮政府對接溝通,并召開了農藥包裝廢棄物系列公益訴訟聽證會。
會上,與會的人大代表表示:“要從源頭上減少農藥污染和安全隱患,一方面應加大宣傳力度,讓農民知曉亂扔農藥垃圾的危害,把危害降到最低。另一方面還要加大對農藥垃圾的管理力度,采用集中回收、科學銷毀的方式妥善處置。相關部門應盡快出臺相應的法規和制度,填補目前農藥垃圾監管空白。”
隨后,遼陽市檢察院分別向相關部門公開宣告送達訴前檢察建議,建議相關部門嚴格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確保農藥包裝廢棄物得到有效回收和集中處置,同時加強法治宣傳和政策引導,推動農藥生產企業、經營者、使用者形成合力,處置農藥包裝廢棄物,加強對轄區內農藥包裝等固體廢物的監管。
檢察建議發出后,農藥垃圾回收處置行動在全域范圍開展起來,設置農藥垃圾集中貯存點,將所有農藥經營門店設為回收點,在每個村分別設立一個回收網點,由經營者送往貯存點,再由貯存點定期送往處置企業進行無害化處置。
同時,相關部門還要求每個經營商的銷售記錄實行實名制,對于銷售農藥類型、數量均做好登記,按照“誰銷售、誰回收”“誰使用、誰交回”的原則,履行農藥垃圾回收義務,引導廣大群眾樹立科學使用農藥和文明處置農藥垃圾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