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同志,我們來送錦旗了,屬于我們的錢終于拿到了,謝謝你們啊!”日前,在丹東市元寶區人民檢察院,手握工資的6名農民工激動地說。
這件事還要從今年的4月份說起。當時,元寶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在元寶區法律援助中心走訪時碰到姜某某等十余名農民工到該中心咨詢訴訟問題,本著檢察人員的職業敏感,檢察官詳細了解了事情原委。原來,姜某某等人集體出村務工,經人介紹在丹東市太平灣口岸某作業區的建筑隊從事外墻保溫工作。工程結束后,工資卻沒拿到,更令人心煩的是找他們干活的人誰也說不清楚,只知道此人姓吳,而能夠證明他們工作的材料只有一張手寫的結算單。“我們覺得活干好了,老板不挑毛病就行了,哪成想活完事了,錢卻拿不著......”姜某某的話讓人聽著心酸。
有付出,就該有回報,檢察官決定為農民工維權提供法律幫助。隨后的日子里,檢察官實地走訪,補充證據,查通話記錄,經過一系列的調查核實,最終確定實際發包人為吳某某,并聯系上了此人。接著,檢察官助推案件走入司法程序,支持姜某某等人到法院起訴,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在案件審查過程中,檢察官也及時跟進,對吳某某釋法說理,明晰利害關系,最終在法院的調解下,雙方達成調解。現姜某某等農民工順利拿到了勞務報酬,就出現了開頭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