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6位農民工來到寬甸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從執行法官手中領回了總計120萬余元的工資。
領款現場,農民工們的興奮之情溢于言表,紛紛對法官說:“太感謝法院了,法官盡職盡責為我們討薪。10多年了,我們原本都不抱什么希望了!工資終于拿回來了!”
事情還要從12年前說起,2009年5月,楊某等26位農民工為礦業公司提供勞務,在完成相關工作后,該公司卻一直拖欠總計120萬余元工資未支付。楊某等人多年索要工資未果,于2019年7月申請了勞動仲裁,該公司以停產多年為由拒絕履行仲裁裁決,2020年3月,楊某等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考慮到如果直接采取拍賣廠房、扣押設備等傳統執行手段,可能會導致企業因生產資料缺失而難以恢復經營,為此,執行法官努力尋求既不影響企業發展又能盡快還款的“最優解”。
法官多次聯系被執行公司負責人,以案例向其闡明如果法院強制執行,不僅有損公司形象,甚至可能會導致公司破產,希望公司能主動履行還款義務,積極籌措資金,法院會在依法保障申請執行人權益的同時,最大限度降低對被執行公司的不利影響。
經過法官反復勸說,被執行公司于今年3月30日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承諾將盡快變賣公司的6000余噸礦石,努力還清欠款。在雙方當事人一起尋找買家的同時,法官也幫忙多方發布信息,“拉生意”賣礦石,為了盡快促成交易,還多次帶有意向的買家前往實地看貨。8月中旬,在執行法官的幫助下,最后一批礦石順利出售,被執行公司終于湊齊了全部案款交到了法院。之后,執行局將這筆欠款統一發放到申請執行人手中,本案順利化解。
寬甸縣法院法官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的理念,在致力于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撐好農民工維權“保護傘”的同時,積極幫助企業提建議、想辦法,做好服務企業的“店小二”,護航企業渡險破難,助力營商環境持續向好,為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貢獻了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