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今年以來,沈陽市沈河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21829件,其中銀行和保險類案件占據了民事案件總量的27%。為高效化解矛盾糾紛,該院在基層法院中率先與省銀行業糾紛調解中心對接,利用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開啟快捷便利的線上委托調解、司法確認模式,充分釋放“互聯網+”和“楓橋經驗”有機結合的最大效能。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了線上調解平臺的三大優勢:一是實現程序轉換“一鍵流轉”。使用調解平臺之前,在案卷流轉環節,法院委托調解組織調解案件,需要在固定時間派人前往調解組織送卷、取卷,送、取卷的人力和時間成本較高。啟用調解平臺之后,實現了電子卷宗從法官到調解員之間“無縫對接”,將委派調解、司法確認、立案、速裁快審等流程融為一條“流水線”,大大提高了委派調解案件的流轉速度和辦案效率。二是糾紛化解提質增效。據統計,該院今年上半年線上調解案件共計7937件,銀行業、保險業糾紛調解中心金融業人員具備專業化的知識和嫻熟的業務技能,彌補了法官部分專業知識的不足。調解員隨時隨地利用手機、電腦調解比法庭現場調解更具靈活性,調解過程更為輕松,化解糾紛更有說服力。三是促進對接各方良性互動。線上調解平臺不但實現了法院與調解中心信息資源的即時共享,更實現了各專業化調解資源的有效聚集。該院調解平臺除了對接省銀行業糾紛調解中心以外,還陸續對接了中國中小企業協會調解中心、沈河區國資國企服務中心等調解組織,匯聚在線解紛資源。今年以來,沈河區法院還在訴訟服務中心成立訴前調解團隊,與調解組織、當事人對接,為當事人提供專業化、集約化、菜單式的咨詢和調解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