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他回到廠里工作已經為廠里貢獻了50多萬元的利潤,我同意檢察機關的意見,對李某作相對不起訴處理。”9月13日,在阜新市清河門區人民檢察院召開的公開聽證會上,被害人劉某說道。
為深化法律監督、促進司法公開、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踐行“少捕慎訴慎押”司法理念,清河門區檢察院依法對一起擬作相對不起訴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職務侵占罪一案召開公開聽證會。清河門區檢察院代檢察長杜彥輝主持召開聽證會,聽證會邀請了部分清河門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公安機關承辦人及犯罪嫌疑人、辯護人、被害人參加聽證會。
經查,2019年8月29日至9月28日期間,犯罪嫌疑人李某任某服裝有限公司生產經營部門經理,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私自決定用公司訂單款34800元償還了個人債務,將本應該發放給工人的工資款44923元據為己有,而后攜款潛逃。
2020年12月12日,公安機關在大連將李某抓獲。2020年12月15日,李某與某服裝有限公司負責人劉某達成退賠協議,李某將侵占的錢款一次性全部退還,在取得了劉某諒解的同時,李某又回到了某服裝有限公司繼續工作,并為該公司創造了50多萬元的利潤。
聽證會上,聽證員們詳細了解案件事實、法律規定,認真聽取擬作相對不起訴的理由并進行了充分評議,形成評議意見,一致同意對李某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感謝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助力我們民營企業發展。”劉某表示,“今天的聽證會讓我看到了檢察機關在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過程中的司法引領作用,我為檢察院的做法點贊。”
杜彥輝告訴記者,法律是剛性的,但司法是有溫度的。在辦理涉民營企業案件時,要切實把“少捕慎訴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地落實,向民營企業釋放最大的司法善意,彰顯檢察工作的謙抑和溫度,持續服務“六穩”“六保”,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寬松的法治環境,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