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撫順市東洲區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付菊成功調解一起鄰里之間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和健康權糾紛案件,通過實地調查和耐心調解,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并當場履行給付義務,鄰里之間矛盾化于無形。
兩戶居民是樓上樓下的老鄰居,因樓上屢次漏水使樓下財產受損,導致多年來兩家不睦。最近,兩家又因漏水引發肢體沖突,樓下居民一氣之下將樓上居民訴至法院,請求財產損害賠償和受傷的醫療費用。東洲區法院收到起訴狀后,發現原、被告是鄰居且雙方爭議問題明確,通過調解有利于鄰里和睦,建議調解處理。
付菊收到案件材料后立即打電話與原、被告溝通詢問案情,并前往原告家中實地考察,又通過走訪社區了解情況,發現兩家的矛盾已有多年,主要是因為樓房老舊,樓上屋內只要有水就會滲到樓下,怎么維修都解決不了問題,平時也會格外小心,但總有注意不到的時候,為此樓上居民也很苦惱。了解實際情況后,付菊認為雙方之間的矛盾并不大,因為溝通較少存在一些誤解,鄰居之間抬頭不見低頭見,希望雙方還能夠和睦相處。
經過勸解,雙方愿意到法院的訴前調解室面對面進行溝通,付菊分別說明雙方的問題,首先指出樓上居民要積極面對問題,既然侵權就要及時解決,不能給他人帶來困擾;其次樓下居民處理問題方法過于激烈,對矛盾的激化也有一定責任。經過調解,雙方都認識到自己存在的問題,就本次糾紛達成調解協議,樓上居民愿意賠償樓下居民的財產損失及醫療費,當場給付樓下居民2000元。最后付菊囑咐,問題解決后雙方還要和睦相處,珍惜鄰居的緣分,雙方握手言和,均表示對付菊的調解非常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