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深入貫徹落實阜新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進一步健全未成年人入住旅館監督保護機制,預防旅館違規接待、容留未成年人等問題的發生,9月7日,阜新市清河門區人民檢察院未檢干警會同阜新市公安局清河門分局治安大隊共對轄區內的5所賓館開展了《旅館落實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宣傳活動。
活動中,宣傳人員首先重點圍繞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關規定和“五必須”規定要求,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向旅館經營人員耐心細致講解入住查驗登記、入住詢問等重要環節并要求其在醒目位置張貼“五必須”宣傳單。讓經營管理者和服務人員務必明確“在營業期間發現入住的未成年人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或者面臨不法侵害的危險時應立即報告……”等相關規定要求。
此次聯合行動,不僅宣傳了《旅館落實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須”》內容,同時也摸清了轄區內旅館的底數,旅館經營者更加明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相關法律義務和主體責任,如違反有關規定,將被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