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建平縣人民法院法官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以線上悉心勸解的形式成功促使一起撫養費糾紛案成功執結,有效地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取得良好法治效果和社會評價。
男子范某與女子霍某原系夫妻關系,兩人育有一子,2020年7月,經朝陽縣人民法院調解離婚并簽訂協議書,約定被告霍某作為母親每月支付撫養費400元至兒子成年。因判決生效后霍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原告范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因撫養費事關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建平縣法院執行法官在受理該案后第一時間查詢被執行人霍某名下財產,但結果反饋無財產可供執行,并于同日向霍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傳票等相關法律文書。由于本案系家事糾紛,又因疫情防控需要,執行法官決定采取“情法結合”的工作方法,通過線上方式與被執行人霍某電話取得聯系,對霍某進行法律教育和溝通勸解,在多種手段教育感化下,霍某表示愿意履行義務,最終促使案結事了,彰顯司法人文關懷。
建平縣法院根據“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要求,將持續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全力保障弱勢群體勝訴權益,努力提升執行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積極營造尊法守法社會環境,全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切實利用執行工作為群眾排憂解難,不斷提高群眾對法院執行工作的滿意度和獲得感,助推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回頭看”和“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走深走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