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盤錦市興隆臺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放棄周末休息時間,全力開展執行工作,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申請執行人王某與被執行人張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被執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書履行還款義務,于4月9日立案,進入執行程序后,興隆臺區法院執行局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令等法律文書,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法律義務。該案通過網絡查控,查封了被執行人的車輛,已實際控制一臺,但一直聯系不上被執行人,案件執行緩慢。
8月7日,申請執行人王某發現被執行人蹤跡,第一時間聯系法官。執行法官馬上組織執行團隊,并聯絡法警大隊配合拘傳。
按照申請執行人王某提供的地點,執行法官很快找到被執行人,法警將其控制并帶回法院。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釋之以法,悉心做被執行人的思想工作,并組織雙方調解,但并未調解成功。當日下午,準備將被執行人拘留,因正值疫情期間,程序繁瑣,況且還是周末,要想當日把人送到拘留所基本無法實現。法官立即向興隆臺區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長齊學民匯報,由齊學民出面協調并全程陪同,于當日21時許將被執行人送入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