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監護人責無旁貸。”日前,手捧著葫蘆島市連山區人民檢察院發出的《督促監護令》,回想著該院檢察長關德權語重心長的訓誡,金某某的監護人心里五味雜陳……
監護人(右)從檢察官手中接過《督促監護令》
監護缺失
未成年人違法犯罪
5月,連山區檢察院未檢檢察官在辦案中發現,涉罪未成年人金某某的監護人存在監管不到位問題。不滿15周歲的金某某一人獨自生活,在其居住的房屋內發生了一起非法拘禁的刑事案件,經進一步了解,發現該家庭親子關系疏遠,對孩子教育引導極少。
根據公安機關提供的案卷材料,檢察官開展社會調查發現,金某某3歲半時父母離異,跟隨父親生活,父親對孩子管理松散、不重視孩子的法治教育,未能正確引導孩子明辨是非。孩子犯錯后不能冷靜分析問題,尋找合理方式幫助孩子,而是一味責怪和打罵,導致親子關系緊張疏離。13歲后,金某某跟隨母親生活,母親為了生計在外地打工,每兩三個月回家一次,金某某經常獨自在租住的房屋居住,逐漸與社會閑散的未成年人糾結在一起,養成了吸煙、飲酒等不良習慣,對生活態度散漫、無規劃、無目標,在不足一年的時間里,發生兩起違法事實。
“私人訂制”
找準病因開藥方
“金某某的‘歪路’,與生長環境、監護缺失有很大關系,若不及時糾正監護教育方式,有可能讓涉案未成年人繼續偏離正常軌道。”連山區檢察院決定,立即啟動督促監護工作。為了讓《督促監護令》最大程度發揮作用,檢察官采用“私人訂制”的方式,“找準病因開藥方”,精準施教,確保幫扶效果,提升監督剛性。
檢察官針對監護不當的問題,結合家庭特點,向金某某的監護人提出個性化監護措施:深刻反思教育監管不到位問題,認真分析原因,總結吸取教訓,積極幫助孩子復學、重返學校或者尋找其他合適出路;若因工作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孩子身邊時,應及時委托有監護能力的親友照顧。同時,積極配合司法機關、司法社工,監督孩子積極接受線上、線下幫教,共同做好孩子教育挽救工作;接受心理輔導老師安排的家庭教育指導課程,克服一味批評、打罵的教育方式,有意識地加強和孩子的溝通;帶領孩子觀看檢察官布置的法治教育視頻,通過書本或者新媒體渠道閱讀法治報紙或者收看法治節目,并形成觀后感;對孩子經常到酒吧飲酒等不良生活習慣加強監督,改變晚歸習性,限制其夜出,避免在生活中結交不良青年。
再進一步
建立家庭幫教指導
宣告送達儀式上,連山區檢察院未檢部門負責人對《督促監護令》內容進行了釋法說理。關德權對金某某的監護人進行了訓誡。涉罪未成年人金某某對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表示真誠悔過。監護人當場簽署了相關協議及《監護教育保證書》,并承諾一定認真履行檢察機關《督促監護令》所設定的義務和條件,自愿接受督促和考察,加強對孩子的陪伴與教育。
同時,連山區檢察院與連山區化工街道順化社區成立幫教考察小組,對金某某家庭建立幫教指導,并將不定期對履行情況進行跟蹤回訪。此外,連山區檢察院還安排了3位專業心理輔導老師,共同為金某某及監護人進行家庭教育指導、組織開展親子活動。
后記:
連山區檢察院檢察官結合辦案強化對監護權的監督,喚醒了失職家長的“監護心”,通過司法干預督促、引導監護人認真履職,讓家庭監護不再缺位,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