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蓋州市人民檢察院與蓋州市河長制辦公室在營口地區率先會簽了《關于建立“河長+檢察長”協作配合工作機制的意見》,建立了溝通聯絡、信息共享、線索雙向移送、辦案協作、檢察建議跟蹤落實等協作機制。
為推動“河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各項工作落到實處,8月6日,蓋州市副市長、沙河總河長劉雪峰與蓋州市檢察院檢察長張嵩共同開展首次“河長+檢察長”巡河工作。巡河人員一行實地查看了沙河河流水質和河岸環境情況,對污水直排、河道清淤等問題進行重點巡查,并對蓋州市雙臺鎮污水處理廠的日常運轉情況及沙河雙臺段溫泉洗浴廢水處理情況進行了“回頭看”。
“河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的建立和落實,促進了行政執法與檢察公益訴訟有效銜接,雙方發揮各自職能優勢,互促共進、協同發力,有助于不斷提升河流管理保護法治化現代化水平。
下一步,蓋州市檢察院將充分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依托“河長+檢察長”協作機制,督促行政機關及相關水生態治理責任主體正確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全面促進蓋州市河流生態環境不斷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