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杜希甫,1948年5月出生,1969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3年復員。1979年12月調入省高級人民法院,歷任法警、刑一庭書記員、助審員、審判員、二級高級法官。2008年5月退休。
上世紀九十年代 杜希甫(右)在庭審中
“表彰大會那天我在現場認真聽了鄭青院長的黨課。她說,法官的職業是神圣的,黨和人民賦予我們這么大的權力,如果法官都不公正,社會還哪有公正。我覺得鄭青院長講得特別好,特別實在。”
盡管時間已過去一個月,但杜希甫仍對那堂黨課記憶猶新,尤其對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鄭青的觀點深以為然。
不善言辭、性格內斂,是記者對這位73歲老人的第一印象。一等功1枚、二等功3枚、三等功4枚、遼寧省五一勞動獎章、遼寧省首屆“十佳法官”、“人民滿意的法官”、遼寧省優秀共產黨員……隨著采訪的深入,觸摸著老人獲得的獎章和證書,這個省法院人口中的“省法院的老勞模”逐漸立體,一個忠誠、干凈、擔當的優秀共產黨員形象慢慢還原。
忠誠把黨賦予的事業做扎實
人的高貴在于靈魂。這句話用在杜希甫的身上很貼切。
1999年8月,我省某市紅旗鎮某村村民李某因懷疑妻子出走與同村呼某富(呼某某次子)有關,遂去呼某某家打聽下落,沒想到這一去竟丟了性命。呼某某當晚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聲稱自己殺死了李某。2000年8月,某市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呼某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呼某某表示服判。但被害人李某家人不接受此結果,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分到時任該地區審判組組長的杜希甫手里。
有著豐富刑事審判經驗的杜希甫閱卷后直覺:此案應是案中有案。經過反復推敲證據,并走訪被害人父母、詳細訊問呼某某,杜希甫認為這極有可能是一起“父替兒頂罪”案件,將此案發回重審。經公安機關傳喚呼某某及其老伴季某某,兩人交代了共同犯罪經過。某市中院再次審判,認定呼某某、季某某及三子呼某滿共同殺害李某,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呼某滿死刑、其他二被告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被杜希甫“慧眼識真兇”避免錯案的不止這一起。據省法院審判監督第二庭副庭長蔡俊峰回憶:當年最高人民法院授權部分高級法院有死刑核準權,刑事案件又以書面審核居多,杜希甫十分慎重,把每起案件都研究得特別透徹。哪有什么“獨具慧眼”,全是他那份沉甸甸的責任心使然。
“只要是錯案,總會找到蛛絲馬跡,卷宗里肯定藏著漏洞和矛盾,它告訴你了,只是你沒重視。造假如果想做得滴水不漏是很難的,只要認真地看卷,破案經過、現場勘查、尸體鑒定、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一點一點摳,總會有收獲。”提起案子,杜希甫的話多了起來。
同行的省法院老干部處副處長范際川告訴記者,自1995年開始他就給杜希甫做書記員,印象最深的是“老杜的卷宗會長草”。原來,杜希甫看卷有個習慣,遇到有問題、不清楚的地方,馬上撕張小紙條標注上,夾在當頁。有時候一本卷看下來,塞了好多小紙條在里面,那些紙條露在卷宗外面,密密麻麻的像長了草。杜希甫就是用這種“笨”方法做到不漏掉案件的每一處細節。
省法院刑事審判庭第三庭二級巡視員于法庫曾與杜希甫在同一部門共事7年。他說:“老杜是部隊戰士出身,受黨教育培養多年,對黨特別忠誠,黨員的標準、意識和作風在他心里是永恒的、堅定的,這一點誰也影響不了、干擾不了。”
干凈把“三不”原則融入血脈靈魂
“在案件處理上不吃當事人一頓飯,不拿當事人一分錢,甚至一根煙都不會抽,老杜絕對能做到。”于法庫的語氣十分肯定。
曾與杜希甫共事過的同事們對他“廉潔奉公”的評價可謂異口同聲。不管閑事、不走人情、不給面子,這“三不”原則成為杜希甫的作風標配。不管誰請托送禮,結果都是吃閉門羹。在朋友、同事和親戚的眼里,杜希甫特愛“打官腔”:“你找不找我,我也是該咋辦咋辦。”
杜希甫一個多年的朋友找他問案子,杜希甫沒給辦,朋友很多年都對他有意見。退休后老哥兒倆在一起聚聚,酒過三巡朋友提起這事埋怨他,他一笑帶過;老伴兒的遠親求他為孩子的案子說情,他用一句“按法律辦吧”,將親戚連同拿來的東西一并推了回去……
在“干干凈凈做事”方面,杜希甫心胸坦蕩:“我20歲當兵就看勞改犯,工作中又接觸刑事犯罪,這活生生的教育還不夠嗎!不是我品行有多高,我主要是膽子小,不敢收,一分錢也不敢,再一個故意辦錯案,從良心上我也接受不了。”
當年杜希甫“只認法律不認人”的名聲在外,也許正是源于這樣的口碑,他辦的案子沒有一個上訪的,甚至先前鬧訪的也會自動息訪。他辦過的一起長期鬧訪纏訪的案件,被害人家屬強烈要求判處被告人死刑,尸體七八年不火化。該案的代理人告訴被害人家屬:“杜希甫這個人我了解,他辦案不會有私心雜念,只要他認定的事情你不用再懷疑。”此案經杜希甫判決后,真的得到了被害人家屬的認可,尸體也很快火化。
杜希甫的“干凈”來自于靈魂的純粹。他在經濟上并不富足,記者看到,他住的還是多年前單位分的老房子,灰地白墻,沒有任何裝修。老伴幾年前得了胃癌,一直吃藥化療,不菲的費用使這個底子本就單薄的家庭雪上加霜。
近兩年杜希甫的心臟不太好,住院治療身邊也沒人照料。有人建議他跟組織上說說自己的難處,被杜希甫一口回絕,他跟省法院的領導表過態:“我退休后,不管是案子的事,還是家里的事,不說一句話,不干預一件事,不給組織上添麻煩。”
擔當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
那些金閃閃的獎章和紅彤彤的證書承載著杜希甫太多的奉獻與擔當。
1996年3月8日,沈陽發生震驚全國的搶劫殺人案。沈陽某廠3名員工從銀行取出工資后,在途中被3名蒙面歹徒持槍殺害,十幾萬工資款被搶走。這一案件因殺人數量多、搶劫金額大被沈陽市公安局定為“三八”特號公案,公安部也將此案列為全國重點案件。從1989年到1999年10月,這一犯罪團伙先后作案42起,殺害無辜群眾21名,搶劫財物價值達300萬元。1999年,孫德林等5名暴徒相繼落網。同年12月15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孫德林等5名被告人死刑,五犯之一的王文緒提出上訴。
這起上訴案交由杜希甫承辦。為了讓這幫暴徒早日得到嚴懲,盡快給被害人家屬以心靈安慰,杜希甫夜以繼日地工作,白天審訊,夜里閱卷,29本卷宗、厚厚的一沓閱卷筆錄和審訊筆錄,包括宣判時長45分鐘的刑事裁定書,無不彰顯出杜希甫當時的工作強度,他僅用10天時間便將此案高質高效審結。
1999年12月29日,省法院公開宣判駁回王文緒上訴,維持原審判決,并核準5名罪犯死刑,即刻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杜希甫是庭里重大疑難案件的“終結者”。他不愛管“閑事”,但只要是涉及到案件公平公正的事,他從不推脫,更不會計較工作量,并且跟對待自己承辦的案件一樣認真負責。“黨和人民把這么重要的工作交給我,我必須把案子辦好辦扎實,對得起這份信任。”杜希甫的想法樸素而簡單。
幾個受訪的老同事都記得,當年庭里有的案子合議庭幾次討論不下來,庭長就把案卷交給杜希甫閱卷把關,讓他在半個月、一個月內拿出意見,他的意見成為合議庭評議時的重要參考。
時任研究室主任的呂淑琴說:“杜希甫的案件免檢,只要是他的案子,到審委會研究都能很順利地通過。”
“我希望你們珍惜審判事業,珍惜法官這個職業,違法的事決不能干。”采訪結束時,杜希甫這樣叮囑著省法院的同事們。入黨52年,他從未忘記入黨誓言,對黨忠誠,積極工作;退休13年,他也從未違背自己的諾言,將共產黨員的本色一以貫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