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營口市人民檢察院在辦理一起控告申訴案件中發現某商業銀行在貸款工作中存在漏洞,相關人員違反《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在某公司拒不提供真實的明細賬目和財務報告等資料、生產經營狀況不符合貸款條件的情況下,違規發放貸款,造成銀行貸款損失。
為維護營口市良好的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堵塞銀行發放貸款過程中的漏洞,營口市人民檢察院對該商業銀行發出檢察建議,指出該行在發放貸款過程中未履行調查職責、未盡到審查義務,造成貸款損失等相關問題。
為使檢察建議能夠落到實處、相應整改達到最佳效果,在發出檢察建議前,營口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張子堂約談了該銀行相關負責人,以案件為切入點面對面地指出該行在貸款過程中存在的具體問題,并聽取了該行負責人的意見和想法,使其能夠真正認識到總行及下屬支行存在的自身問題和行業漏洞,能夠真正接受檢察機關的監督、接納檢察機關提出的建議,并在今后的貸款過程中,加強自身職責,嚴守法律法規底線,消除違法犯罪隱患,防范化解金融風險,將檢察建議書中的各項建議整改落實到位,繼續為營口地區經濟發展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