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破產企業鞍山某預應力制品有限責任公司為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送來錦旗,贊譽鞍山中院審判、執行部門聯動,為其清收陳欠款項。
據了解,世界銀行對中國營商環境評估中“辦理破產”是一項重要指標,而其中的核心評價是債權回收率指數。如何提高債權回收率始終是鞍山破產審判“提高辦理破產質效,優化營商環境”中的一項重要工作。鞍山中院2019年受理的鞍山某預應力制品有限責任公司申請破產清算一案,經管理人對破產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梳理后,發現破產企業尚有一批債權有待清收。管理人本著對債權人和破產企業高度負責的態度,于2019年底向鞍山中院提起對5家公司的買賣合同糾紛系列案件。
該組破產衍生案件經鞍山中院受理后,管理人依程序對5家被告公司提起財產保全申請。經合議庭審查,發現管理人提起的該批買賣合同糾紛均屬“高賬齡”債權,最長的拖欠時間達15年,原企業經辦人現已聯系不到,相關項目部都已撤銷,人員不知去向。而且5家被告公司均在省外,有的注冊地已變更,經營現狀亦不明確,管理人派出討債人員連債務人單位都找不到或無法進入工作場所,傳統的清收債權和送達方式已遭遇現實難題。特別是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債權能夠清收回來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在疫情防控常態化情形下,如查封凍結不到被告公司的有效資產,管理人即使勝訴,也不能為破產企業和債權人挽回任何經濟損失。
破產審判庭將該系列案件的情況向鞍山中院執行局通報后,借力于執行信息化系統進行了調查,根據反饋,對5家被告公司的有效資產進行了線上查封凍結。使審判庭解決了傳統登門臨柜式的“笨拙”查控方法和查人找物、財產變現的難題,緩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省時省力,降低了查控成本。后該組系列案件經鞍山中院審理后,1件撤訴,3件調解,1件經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一審判決,共計收回調解和執行款項80余萬元。
執行局為破產審判提供支持,既顯示出執行信息化建設帶來的訴訟效率巨大提升,還有的放矢地為破產企業和債權人追回一批“高賬齡”債權,變死賬為活水,在保護債權方面取得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雙重良好成效。近年來,鞍山中院通過破產衍生訴訟案件的審理和執行,已為多家重整企業實現勝訴債權2000多萬元,促進了破產企業財產價值最大化,最終確保債權人利益最大化,在優化營商環境中進行了生動的司法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