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進一步開展訴前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發揮專業調解在訴前調解中的重要作用,沈陽市沈河區人民法院于2019年2月率先與省銀行業保險業糾紛調解中心對接,利用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開展訴前調解工作。目前已形成系統的調解模式。
沈河區法院立案庭負責人一行在省銀調中心座談
據了解,專業調解在訴前調解中優勢明顯,主要在于:有效節約資源成本,調解平臺可實現從訴前調解到委托調解程序之間的“一鍵流轉”,節省了法院與調解中心之間送卷、取卷的人力和時間成本;實現調解雙方同頻共振,法官、調解員和當事人可以同時參與音、視頻調解,使調解雙方在更短時間、以更高效率達成思路一致;有效提升調解質效,該院調解平臺可直接對接省銀調中心、中國中小企業協會調解中心、沈陽市夕陽公益遺囑服務中心等調解組織,為人民群眾提供調判結合的“菜單式”糾紛解決方式和解紛服務。通過調解平臺,法官可隨時看到調解員的工作進度,調解員也能看到法官的司法確認情況,構成了即時信息分享模式,雙方發揮各自的專業優勢在各個流程節點互動、配合,實現了“1+1>2”的效果。
日前,該院立案庭負責人唐衛、訴前調解團隊負責人王俊來到省銀調中心調研座談。座談會上,雙方圍繞線上調解過程中涉及到的系統對接、人員對接等方面問題充分交流意見,打通對接關鍵節點,進一步完善涉金融保險線上解紛模式,推動在線解紛實現系統化、成熟化、經驗化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