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為進一步提升案件質效和司法公信力,切實做好漁業資源保護工作,日前,寬甸滿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對7件非法捕撈水產品案擬作不起訴處理召開聽證會。此次聽證會邀請了縣人大代表、農業農村漁業漁政局代表、市場監督管理局代表、鎮政府代表、值班律師、偵查機關辦案人員參會。寬甸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劉馨主持聽證,第一檢察部、第二檢察部全體干警現場觀摩。
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介紹了基本案情、相關證據情況及擬作相對不起訴決定的理由和法律規定。檢察機關認為,擬被不起訴人明知在禁漁期、禁漁區內,使用電擊方式實施非法捕撈水產品,其行為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但經證實犯罪情節輕微,未造成實質性損害后果。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公安機關偵查人員闡明了立案及偵查過程,同意檢察機關從寬處理意見。隨后,擬被不起訴人及值班律師充分發表各自意見。在全面充分了解案件情況后,與會聽證員進行十分鐘的閉門評議。在評議環節,聽證員代表分別從案件事實證據、社會危害性、犯罪情節等方面發表對案件處理的意見,一致同意檢察機關擬作不起訴處理的決定,代表們提到,辦理相關案件要結合擬被不起訴人的主觀惡性、認罪態度及對生態環境和水生生物的破壞后果等作出處理決定,既要體現法律的懲罰性和震懾性,也要突出辦案的人性化。對于擬被不起訴人的行為對水生生物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造成損害的,可以設定經濟補償標準進行生態修復,或以勞代罰,讓行為人充當“宣傳員”,形成宣傳“三江六河大保護”的良好社會氛圍。代表們針對如何打擊非法捕撈水產品行為,切實做好“三江六河”保護工作提出自己的看法。
副檢察長劉馨對與會代表們的積極建言獻策表示衷心的感謝,希望與會代表們今后能夠繼續關注支持檢察聽證工作,為檢察聽證“把脈會診”、注入新動能。她表示,下一步,寬甸檢察院將持續深入推進檢察聽證,不斷完善檢察聽證制度,規范聽證程序,做到“應聽證盡聽證”,不斷擴大聽證案件類型,積極探索建立常態化簡易公開聽證工作機制,不斷加強聽證宣傳力度、廣度、強度,實現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提高檢察機關的公信力,讓公平正義看得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