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沈河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將“為民辦實事”記在心頭,把維護司法公平正義的責任扛在肩頭,積維系民生之跬步,謀護航發展之大局。
記者日前在采訪中了解到,該院執行局法官路東波辦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執行案件時,因被執行人汪某未能及時履行申請執行人郝某的欠款,需要依法拍賣其居住的房屋。路東波先后兩次上門做工作,汪某先表達了自己的還款意愿,又以孩子在附近讀書搬走不方便為由請求寬限期。在征求郝某同意后,兩次給予寬限期。當汪某兩次食言仍想要求寬限期時,遭到了路東波的嚴詞拒絕:“我們不能只考慮被申請人的利益,也要充分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考慮到汪某家中孩子上學的情況,最終決定在不騰空房屋的情況下將房屋直接拍賣,并為其保留一定數額的租房款,供汪某全家在學校附近租房居住。
而在另一起由該院執行局法官曹陽辦理的合同糾紛案件中,曹陽多次聯系案件申請人及時溝通案件進展,讓申請人感受到司法溫度。功夫不負有心人,在申請人和法官的共同努力之下,終于找到了躲藏已久的被執行人。該院執行局負責人王偉得知情況后,第一時間緊急調配車輛和警力,利用中午休息時間對被執行人進行迅速抓捕,在曹陽的積極調解下,被執行人最終履行了還款義務。申請人為該院執行局送來感謝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