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在今年“6·26”國際禁毒日前夕,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白皮書的形式向社會公布5年來沈陽市毒品犯罪案件的形勢特點,進一步彰顯人民法院對毒品犯罪“零容忍”的堅定立場和責任擔當。
據悉,白皮書由沈陽毒品犯罪案件總體情況、沈陽毒品犯罪主要特點和發展態勢、沈陽法院開展禁毒工作的經驗做法以及繼續做好沈陽法院禁毒工作的建議等部分組成。
數據顯示,2016—2020年,沈陽兩級法院共審結毒品犯罪案件4562件,4693人被判處刑罰。其中,31人被判處管制、拘役緩刑、有期徒刑緩刑等非監禁刑,3656人被判處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737人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69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通過調研發現,沈陽地區的毒品犯罪具有以下特點:案件體量大,沈陽地區毒品案件數量占全省毒品案件的32%;大宗毒品犯罪案件問題逐年減少,2020年較2016年下降61.11%,且絕大部分案件的毒品源頭地、毒資交易地均不在沈陽;新型毒品不斷增多,盡管以冰毒為代表的第二代毒品依舊是發案率最高的毒品,但曲馬多、氯胺酮、羥考酮以及一些化學式非常復雜的新精神活性物質也層出不窮,花樣不斷翻新;“互聯網+物流”特征明顯,線上支付、人貨分離、錢貨分離已成主流模式。
5年來,沈陽兩級法院勇于擔當,積極作為,以“六個堅持”推動全市禁毒工作行穩致遠。堅持依法嚴懲毒品犯罪,有力維護社會安全;堅持以審判為中心,有力保障案件質效;堅持貫徹寬嚴相濟政策,確保罪責刑相適應;堅持嚴加管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有力遏制新型毒品蔓延;堅持橫向溝通協調,凝聚禁毒工作合力;堅持延伸審判職能,深化禁毒宣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