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扎實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切實取得教育整頓的實踐成果和制度成果,形成“當下治”與“長久立”的有機統一,近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制定出臺了《關于完善審判權制約監督機制加強法官監督管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同步制定28個配套制度規定,形成了以《意見》為統領的“1+28”司法制約監督制度機制體系,進一步深化新時代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加快實現大連法院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切實加強對員額法官的監督管理,推進審判權力制約監督體系改革落地見效。
《意見》將《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相關要求貫穿始終,聚焦完善制約監督機制,針對當前大連法院審判權力制約監督改革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在系統梳理了隊伍教育整頓期間發現的頑瘴痼疾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堅持邊整邊改、堅持“當下改”與“長久立”相結合,以制定《意見》為契機,推進長效機制建設,有針對性地強化監督管理、解決實際問題,更加突出針對性和實效性,注重系統性和可操作性。
《意見》還就提升智能化監督管理水平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旨在強化信息化技術手段在案件管理、風險預警、庭審巡查、司法公開、案件評查、業績管理等方面的運用,進一步提升智能化監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