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進一步鞏固教育整頓工作成果,彰顯法院隊伍執政為民的司法理念,沈陽市鐵西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開展了上門調解、上門開庭、上門息訪的“三上門”活動。
法官查看漏水情況
原告姚某某、周某某訴被告盛某某財產損害賠償一案,系被告家漏水導致原告家財產損失的案件,雙方當事人對事實認定部分爭執較大,近日,承辦法官孫景坤摒棄了此類案件依賴于鑒定結論和評估報告的傳統審判模式,決定將庭審現場轉移至原告家中,在勘察漏水現場后,確定了漏水原因,并當場組織原、被告進行調解,并向雙方闡明利害關系,最終雙方順利達成和解協議,握手言和。上門審理節約了訴訟成本,提高了審判效率,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一致認可。
洪某訴被告沈陽某開發公司、某物業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因洪某所住房屋漏水要求被告公司賠償損失,但被告遲遲不予處理,故訴至該院。
日前,承辦法官張珈攜法官助理齊丹至漏水現場勘查,經法官耐心為雙方當事人釋法明理,當事人雙方消除對立情緒,能夠心平氣和地處理漏水事宜,并對損害賠償范圍進行確定,使案件得以順利進展。
被告劉某某因一勞動爭議案件常年上訪,王曉明法官負責包案后多次上門做息訪工作,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并協調多個單位為其解決生活困難問題,劉某某最終表示息訪息訴。
下一步,該院將繼續貫徹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將上門為人民服務的活動制度化、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