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盤錦市大洼區人民法院收到申請執行人潘某送來的錦旗,錦旗承載了當事人深深的感激和認可。
據悉,被執行人張某甲、孫某某向潘某借款5萬元,張某乙、付某某在擔保人處簽字,承擔保證責任。因張某甲、孫某某未能及時還款,潘某訴至大洼區法院,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干警經調查發現,涉及張某甲、孫某某為被執行人的系列執行案件有30余件,均無財產可供執行,且被執行人張某甲、孫某某下落不明。
大洼區法院在執行過程中查明,申請執行人潘某系普通農婦,生活困難。隨后,執行干警依法傳喚擔保人張某乙、付某某,向其釋明了判決書的內容,并告知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借款人追償。通過向張某乙、付某某普及相關法律知識,對二人從多方面進行耐心細致的說服、引導。最終,張某乙、付某某意識到法律權威性和自己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主動將案款付清,該案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