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獲悉,省法院近日出臺了《關于加強和規范司法建議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規范全省法院司法建議工作,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優化營商環境,助力法治遼寧建設。
《意見》明確,司法建議是指人民法院在審判活動中發現有關單位在工作方法、管理體制、規章制度等方面存在重大問題,為促進有關單位科學決策、完善管理、消除隱患、改進工作、規范行為提出的建議,分為個案建議、類案建議、綜合建議等三種類型。
《意見》明確發送司法建議的十種情形:涉及安全穩定、經濟社會發展和金融風險防范等重大問題,需要相關方面積極加以應對的;相關行業或者部門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需要有關單位采取措施的;相關單位的規章制度、工作管理中存在嚴重漏洞或者重大風險的;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或者威脅,需要有關單位采取措施的;涉及知識產權保護、勞動者權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問題,需要有關單位采取措施的;法律規定的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單位拒絕或者妨礙人民法院調查、執行,需要有關單位對其依法進行處理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需要有關單位對其依法進行處理的;發現違法犯罪行為,需要有關單位對其依法進行處理的;訴訟程序結束后,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尚未徹底解決,或者有其他問題需要有關部門繼續關注的;其他確有必要提出司法建議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