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為深入開展“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提升年”活動,日前,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印發《丹東法院訴訟服務大廳工作規范》《丹東法院訴訟服務大廳來院登記及訴訟引導工作細則》《丹東法院訴訟服務大廳工作人員行為規范》等文件,進一步規范訴訟服務接待工作,全面提升全市法院訴訟服務能力水平,切實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
在工作制度方面,丹東法院實行首問負責、分工協作、辦理和督促提示、規范服務等制度,妥善處理來院人員的訴求,各部門根據職能和訴訟服務大廳整體運行要求承擔訴訟服務工作,最大限度方便當事人和社會公眾參與訴訟。
在崗位職能方面,文件對訴訟引導、訴訟輔導、跨域立案、立案登記、案件錄入、訴前保全、訴費收退、查詢咨詢、聯系法官、卷宗調閱、集約送達、多元調解、司法確認、案件速裁和判后答疑等15項工作職能進行了明確規定,全面實現一站通辦、一網通辦、一次通辦,切實減少群眾訴累。
在崗位要求方面,訴訟服務大廳實行定崗、定員、定責,從優化場所設施、完善制度規范、強化服務功能、創新服務舉措等方面著力,積極引進專家、學者、律師、大學生、志愿者等社會力量,為人民群眾提供調解、法律咨詢、心理疏導、婦女維權、法治宣傳、訴訟引導、信訪答疑等服務,切實滿足人民群眾多元訴訟服務需求。
丹東中院訴訟服務中心還設立營商環境問題反映綠色通道,第一時間接收市場主體相關投訴問題,協調相關部門及時反饋解決措施,實現優化營商環境有速度、有溫度。設立卷宗調閱服務窗口,為政法機關和人民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調閱卷宗服務。設立判后答疑服務區,積極促進當事人服判息訴,實現案結事了,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