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岫巖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楊家堡法庭曲廣軍法官對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進行耐心細致的判后答疑并做通了被告的思想工作,最終被告在判決生效后,主動履行了8萬余元的賠償款。為表感謝,2月6日上午,原告向曲廣軍送來“懷愛民之心 辦利民之事”的錦旗。
據了解,原告張某在被告孫某承包的工地做瓦工,一次在廠房二樓進行抹灰作業時,未按要求系安全帶,后因跳板橫斷導致張某后仰倒地受傷。經過司法鑒定,張某被評定為十級傷殘。對于賠償事宜雙方一直存在爭議,張某遂起訴到岫巖法院,請求賠償金額共計10萬余元。接到案件后,曲廣軍經閱卷、開庭審理,最終判決被告孫某賠償原告張某醫藥費、誤工費等各項費用的80%,共8萬余元。
判決下發后,被告孫某因對判決結果不滿,表示不會給付賠償款,并覺得法官的判決存在偏頗。曲廣軍本著真正化解矛盾的初心,從法律角度就判決依據和判決內容,逐項解答被告的疑惑,對孫某進行耐心疏導。最后,孫某放下了情緒和不解,并于判決生效后進入執行程序前,主動送來賠償款,履行了全部義務。至此,案件得到了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