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近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在維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的同時,也讓年近九旬的老人老有所居,做到了善意執行與公正執行相互協調,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原申請執行人某商業銀行(中國)有限公司大連分行與被執行人大連某服務有限公司、大連某物流有限公司、馬某、劉某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大連中院已于2020年8月18日作出執行裁定書,申請執行人申請對被執行人馬某、劉某某所有的位于大連市沙河口區永勝巷某房產進行評估、拍賣。
2020年9月,大連中院承辦法官到房產現場張貼公告時了解到,該房屋登記在被執行人馬某名下,現由被執行人馬某養母孫某某一人居住。馬某為躲避債務,棄老人不顧,已許久未歸,馬某養母年近九旬,老伴已過世,沒有親生子女,獨自居住,再無其他房產,靠退休金生活。
按照法律規定,孫某某與該房產無關系,其對房產的占用不受法律保護,但承辦法官考慮到老人年事已高,無人照顧,從溫情執行角度出發,多方走訪、調查,加大力度調解,推進該案執行。
“如果機械的強制騰退,那么老人將面臨無房可住的情況,這是所有人都不想看到的,為了解決老人面臨的實際困難,在保證申請人合法利益得到保障的同時,盡可能解決老人的居住問題,這也是我們一直所貫徹的善意執行理念。”承辦法官曹洪濤說。
在承辦法官的大力調解下,申請執行人主動讓出10萬元拍賣成交款給老人租房當租金,使老人老有所居,同時承辦法官又找到老人的弟弟,讓其做老人工作,勸老人自愿搬離該房屋,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在房產拍賣成交后,承辦法官考慮到恰逢疫情,又臨近年關,便主動做通房屋買受人工作,使其同意老人在原房屋住到年后。至此,該案的房產騰退工作最終獲得圓滿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