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2月15日,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利用信息化法庭,采取遠程視頻庭審的方式審理蘭某等21人毒品犯罪案件。
據悉,在鐵嶺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鐵嶺中院將市公安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改造為信息化法庭,利用公安加密視頻會議系統,使法庭現場與各羈押被告人場所建立實時視頻連線,實現了疫情防控與案件審判并向開展的良好效果。既解決了被告人不能現場參加庭審的困難,同時又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加快了辦案進度,提高了審判質效。
由于此案涉及被告人較多,分別羈押在鐵嶺市看守所和鐵嶺縣看守所,合議庭及時為18名被告人指定了辯護律師(另有3名被告人自行聘請辯護律師),鐵嶺中院、市公安局統籌保障安保警衛和遠程視頻庭審系統運行工作,保障案件庭審在看守所和臨時法庭同步高效進行。
庭審中,法官、檢察官、辯護人和1名被告人與身在不同看守所臨時訊問室的20名被告人“隔空對話”,“面對面”無障礙交流,依法進行了各項庭審程序,充分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