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規(guī)劃建設提出“建設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的要求。法治政府建設是優(yōu)化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的堅強保障,遼河中級人民法院借助行政審判工作積極助推法治政府建設,近日,遼河中院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
日前,遼河中院向盤錦市政府發(fā)出《關于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建議書》,盤錦市政府、遼河中院及盤錦市中級人民法院會簽了《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工作的通知》,對盤錦全市范圍內的行政機關負責人在遼河、盤錦兩地兩級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出庭應訴工作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
在遼河中院審理的第一起集中管轄的一審行政案件中,盤錦市政府副秘書長出庭應訴,有力地支持了遼河中院推動該項工作。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將更利于行政機關建立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范意識,對各行政機關自覺接受司法監(jiān)督、依法行政有促進作用。
遼河中院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上下功夫,努力建設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10月份以來,遼河中院全面加強與行政案件集中管轄的盤錦、營口、錦州三地市政府的協調,在遼河中院設置專門場所建設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在三地市司法局設立協調化解中心視頻對接點,配備可進行遠程視頻通信的技術設備,以遼河中院行政審判人員為主導,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在指定時間和地點組織涉訴市政府和利害關系人協調化解涉訴的行政爭議。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huán)境”,遼河中院擬通過推動政府轉變執(zhí)法理念,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和程序意識,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職責,使政府等行政機關行使權力慎之又慎,自我約束嚴之又嚴,切實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