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法官同志,我馬上就把拖欠的物業費交上,請把我的存款賬戶解封吧!”近日,盤錦市雙臺子區人民法院執結一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
被告王某,因拒不交納2300元的物業費,被原告盤錦某物業公司起訴至法院,經法院審理判決后,王某仍不履行法律義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干警依法向王某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并多次責令其履行還款義務,但王某態度強硬,拒不配合執行工作。在了解到王某的工作,且通過“總對總”查控平臺查詢到其名下有存款賬戶后,執行干警及時采取了凍結措施。獲悉存款賬戶被凍結后,王某終于還了欠款,該案得以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