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沈陽市于洪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根據沈陽市營商環境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和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宣傳實施方案》文件精神,通過在室內顯著位置宣傳、走上街頭宣傳、走進企業宣傳等多種手段,全面開展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宣傳工作。
該院在安檢中心、信訪接待中心、執行接待中心和訴訟服務大廳的顯著位置張貼營商環境海報,在訴訟服務大廳導訴臺位置擺放宣傳展板,通過LED電子屏滾動播放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全文內容;該院還主動將宣傳力量下沉到社區,輻射到商業街等人員密集地,多名干警到于洪廣場及附近小區發放宣傳手冊,進行條例及相關政策措施的解讀;同時,該院結合“萬人進萬企”主題活動,堅持“無事不擾”原則,將條例內容推送給企業,并做好宣傳解讀工作。
下一步,于洪區法院將持續搞好常態化宣傳,持續推動條例宣傳工作,為轄區營商環境建設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