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9月2日,記者從鞍山市立山區人民法院獲悉,為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風險,切實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員健康權益和訴訟權益,該院積極與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監管支隊、辯護人等方面溝通協調,最終刑庭法官把法庭順利“搬”到了看守所,這在鞍山尚屬首次。
8月28日,立山區法院刑庭審判團隊及技術工作人員利用午休時間,驅車趕到鞍山市第一看守所,對現場電腦、播放擴音器、話筒、錄音錄像、庭審直播等設備進行連接調試,為庭審工作做好充分準備。14時30分,看守所臨時法庭正式開庭,依次審理了孫某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楊某某涉嫌盜竊罪案、賈某某涉嫌強制猥褻侮辱罪案、鄒某涉嫌詐騙罪案,直至18時30分,4起案件庭審順利結束。
此次在看守所集中開庭審理案件,既避免了押送被告人、人員聚集等可能引發的疫情風險,同時又保證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做到了抗疫、庭審兩不誤,讓審判不缺位、正義不遲到,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