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近日,阜新市太平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通過深挖財產線索,準確使用財產查控措施,將一起“執行不能”案件快速執結。
申請執行人吳某與被執行人趙某系朋友關系,趙某分三次從吳某處借款20000元,后陸續償還12000元,就未再償還,法院判決趙某償還吳某8000元。
今年8月,吳某申請執行。由于案件的標的金額不高,執行法官本以為案件執結相對容易,但在電話聯系趙某,督促其盡快履行義務時,趙某情緒激動,對償還8000元借款非常抵觸,留下正在外地打工一句話后,就對此置之不理,失去聯系。
執行法官通過網絡財產查控,將趙某銀行賬號凍結。不久,趙某打來電話要求主動履行義務,并聲稱其朋友向其賬戶轉賬近萬元,但因為法院已經將賬號凍結,現在他取不出錢來,無奈找到執行法官主動履行義務。執行法官在對趙某進行短信息送達相關法律文書后,又從情理法理上對趙某進行說服教育,令趙某深受觸動,表示通過這次交談更加理解執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