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建設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必須把多元化解糾紛置于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大局中謀劃和推進。”2019年10月28日,鐵嶺市非訴訟糾紛調解中心在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掛牌成立,鐵嶺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孟翔飛在啟動會議上指出,非訴訟糾紛調解中心是踐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載體,對于提升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鐵嶺全市法院全面推進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建設,截至目前,全市兩級法院非訴訟糾紛調解中心全部掛牌成立,對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交通事故等13類案件實行調解前置程序,鼓勵當事人選擇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從源頭上減少訴訟案件。
今年5月21日,在鐵嶺市非訴訟糾紛調解中心,鐵嶺中院通過調解方式變更了小楊的監護權——從此以后,由其外祖父母作為小楊的監護人。
2019年2月,小楊父母辦理了離婚手續,當時2歲的小楊由母親齊某撫養。同年9月,因感情糾紛,齊某被小楊父親楊某殺害,楊某隨后自殺。這場突如其來的變故讓小楊同時失去了雙親。
鐵嶺市非訴訟糾紛調解中心受理監護權變更申請后,專職調解員馬云平立即對案件進行深入仔細的研究,她了解到小楊的父母離婚后,小楊一直跟隨母親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但戶口落在祖父母家一直未遷出。祖父母家住開原市威遠鎮雙城子村,經濟條件較差。馬云平還了解到,小楊的父親在與齊某結婚前還有一段婚姻并育有一子,現在隨祖父母生活。外祖父母家住城里,經濟條件稍好一些,小楊從小在外祖父母家生活。從孩子成長和教育的角度出發,外祖父母希望孩子的監護權能夠變更給他們。
依據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父母已經死亡的,由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第一順序監護人,但如果法院直接判決,必然會讓一方帶有負面情緒,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而考慮到案件的特殊性質,兩家已經有著不可調和的矛盾,貿然調解可能適得其反。為此,馬云平通過開原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聯系到開原市威遠鎮派出所,又聯系到開原市威遠鎮雙城子村支書,從不同角度出發與雙方當事人進行反復溝通。通過各方面的努力,得到祖父母的理解,最終同意變更監護權,并協助申請人辦理戶口遷移和監護權變更手續。
在疫情防控期間,鐵嶺中院還研究制定《關于應對疫情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實施意見》《關于涉“新冠肺炎”疫情勞動爭議案件會議紀要》等文件,加強對疫情所涉民事、行政、執行案件的法律適用和政策把握,盡量運用訴訟調解、執行和解等方式妥善化解因疫情引發的矛盾糾紛。在服務保障復產復工期間,出臺《為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實施意見》,將涉金融機構、民營企業等案件導入非訴糾紛解決,最大限度維護民營企業經營活動,取得了良好效果。
據悉,全市兩級法院非訴糾紛調解中心共有各類調解員124人,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有2403起矛盾糾紛通過訴前化解。
鐵嶺兩級法院將繼續以非訴訟糾紛調解中心為立足點,實現功能定位從立案受理向訴訟服務的全程轉變,解紛方式由單一審判機關向社會聯動轉變,真正做到一站式解紛、全方位服務,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進程,為鐵嶺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