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俗話說,“世上安得兩全法”,而由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孫忠麗審理的這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卻贏得了雙方當事人的高度贊譽。7月28日,雙方當事人各將一面鮮紅的錦旗送到朝陽中院,以表達對孫忠麗的感激之情。
2016年4月,劉某某向朝陽市某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借款130萬元,并約定了借款期限。期滿后,劉某某未能如期償還借款,朝陽市某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一紙訴狀將劉某某告上法庭。雙方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今年4月,均向朝陽中院提起上訴。
收案后,孫忠麗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完成閱卷工作,并組成合議庭。孫忠麗表示:本案涉及標的額較大,為更好地保障債權債務的順利履行,建議做調解工作。開庭前,孫忠麗本著“護航企業發展,優化營商環境”的原則,在充分了解雙方訴求和矛盾焦點后,開展了前期調解工作,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引導雙方回歸理性,互諒互讓、化解糾紛。但因雙方當事人存在情緒,互不相讓,前期調解未達成協議。
之后,孫忠麗根據所掌握的當事人意見和案件的焦點,不斷調整工作思路和調解方案,相繼進行了多次調解。調解中,孫忠麗注重考慮雙方利益,強化雙方溝通商討力度,并從法理和情理角度多次做雙方當事人工作,逐漸消除了雙方當事人的積怨。最終,雙方當事人參加法庭庭審,并在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債務人劉某某于調解書送達一個月之內履行了還款義務,至此,歷時4年之久的民間借貸糾紛在孫忠麗的耐心調解下得到了圓滿解決,得到了雙方當事人高度贊揚。
記者了解到,近年來,朝陽中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不斷增強服務民營企業的自覺性、主動性,依法提供精準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務,為朝陽市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營造了更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環境,切實做到了讓民營企業家們專心創業、放心投資、安心經營。朝陽中院以謙抑、審慎、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為企業家投資創業營造了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成為朝陽經濟社會發展的法治“護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