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海事法院鲅魚圈法庭位于我省營口市鲅魚圈區,法庭所屬的長興島巡回法庭位于大連長興島。鲅魚圈法庭成立于2001年,至今已守港19年。法庭以為港區和漁民提供優質高效便利的海事司法服務為宗旨。
隨著“一帶一路”戰略的逐步深入推進,營口自貿區的掛牌成立,鲅魚圈法庭不斷提升對外司法能力,努力打造成為涉外案件審判經驗豐富、海事案件審判專業度高的一流審判團隊。
榮譽榜:鲅魚圈法庭多次獲得大連海事法院及上級單位的表彰。2018年被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法院系統涉軍維權先進集體”,今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法院先進集體”。
鲅魚圈法庭審理一起涉案標的超27億元的案件
加強黨支部建設 持續提高政治站位
鲅魚圈法庭現有人員12人,其中員額法官3名,法官助理2名,書記員、法警等7名。法庭受理案件具有標的大、涉外案件多、海事海商類案件全的特點。新收案件增長率居大連海事法院5個派出法庭之首,且年均收案數位于全國海事法院北部片區派出法庭前列。5年來,該法庭所收案件標的額達到50個億,年均結案率94.35%,年均調解撤訴率50.8%,在所結案件中無一纏訴上訪案件,無一超審限案件,無18個月以上長期未結案件。
派出法庭是海事法院的前沿陣地,思想意識水平決定司法服務水平。為不斷提高為民服務本領,鲅魚圈法庭黨支部立足司法實踐需要,積極構建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黨支部。
現今,營口港已與大連港合并成立遼寧港口集團,外部環境出現了新情況新變化,法庭也隨之改變觀念和作風,加強與遼港集團內部其他港口法務人員的聯系,獲取司法便利方面的信息,查找司法服務漏洞,然后與院本部及相關其他派出法庭的人員進行業務研討和論證,建立符合新形勢的司法便民措施,如經過反復的調研、論證,最終在大連海事法院轄區范圍內建立了跨域立案、跨域送達、跨域庭審的制度,這些制度的建立,不僅便利了遼港集團法務人員的訴訟,而且使得整個東北三省的海事海商案件實現跨域立案,做到了“信息多跑路,人員少跑腿”,多次獲得相關當事人的稱贊。
強化司法能力 妥善化解重大糾紛
2017年9月27日、10月17日,某單位先后向鲅魚圈法庭所屬長興島巡回法庭遞交8份民事起訴狀,請求依法解除與當地群眾簽訂的養殖池承包合同,同時要求當地群眾補交養殖經營費與海域使用權金、返還養殖池。經審查發現,8起案件可能導致群體性事件以及因歷史遺留問題引發的重大糾紛案件。鲅魚圈法庭在院領導的指導下,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按照“大服務、大調解、大和諧”的工作部署,聚焦解糾紛、夯基礎、聚民心,堅持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僅歷時兩個月就成功實現庭前調解8起重大糾紛案件,使“楓橋經驗”在能動司法中煥發出了勃勃生機與活力。
牢記司法為民宗旨 情系弱勢群體
鲅魚圈法庭在對待不同類型案件時能夠采取不同的處理方式,特別在審理弱勢群體的訴訟案件中,能夠站在司法為民的高度,切實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在一起船員勞務合同糾紛中,6位船員在一條漁船上工作了半年,9月初因其他船員出海作業發生人身傷害事故,他們認為在船上工作太危險,當天幾人一商量,就決定都不干了。因船主拒付工資,這6人到法院起訴。
庭審中,船主提出反訴,稱這6位船員辭職沒有提前告知,船主無法及時找到船員出海捕魚,時至捕魚旺季,致使船主停船幾天,損失巨大。為減少原、被告的交通費用,法庭將這6起案件的本訴和反訴合并審理。因原、被告爭議較大,庭審持續至19時才結束。通過審查原、被告的證據,法庭認為原、被告的證據都很充分,如果判決,船員不僅拿不到工資,還要賠償船主損失。由于6位船員文化程度很低,也不懂法律知識,實在難以接受這樣的判決。因此法庭通過電話多次對原、被告及代理人做調解工作,最終船員和船主庭外達成和解,都提出了撤訴。
大連海事法院領導到鲅魚圈法庭調研
順利審結大案難案 服務地方經濟發展
2015年上半年,鲅魚圈法庭受理多宗海運集裝箱租賃合同糾紛,因被告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致使原告未收回的集裝箱租金近千萬元,未收回的集裝箱3000多個,而被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已開始惡意轉移資產,另有部分集裝箱存在被非法變賣的可能,情況十分緊急,如果處理不當,近千萬元的國有資產就有可能損失殆盡。了解到案件的緊迫性后,庭長王希平對原告提出的訴前財產保全申請采取加速立案、分案措施,并親自會同劉麗萍法官、巨樂法官對財產保全申請的合法性等進行審查。
由于證據材料繁雜,大家一直加班至當晚上9點多鐘,忙得連晚飯都沒有吃,當事人提出請大伙兒吃個便飯,被王希平婉言拒絕。次日一早,他們立即到相關單位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此次訴前財產保全案從申請立案、作出裁定到實地查封扣押,僅用了10余個小時,其中法定工作時間不到兩小時,非常迅速及時。后經了解,如果當天上午法院沒有保全的話,財產下午很可能就被轉移走了。在該案中,法庭人員做到了急當事人所急、想當事人所想,實踐了司法為民的精神理念,避免了近千萬國有資產的損失,獲得了當事人的高度贊譽。
2019年,鲅魚圈法庭受理兩件大標的海洋開發利用糾紛案件,標的總額達42億元人民幣,收取訴訟費高達2130余萬元,系大連海事法院收案史上為數不多的超大標的額案件。該兩案由法官巨樂承辦,至2019年10月末兩案即作出一審判決,巨樂圓滿高效地完成了兩案的審理工作。該兩案的快速審結,為地方經濟的平穩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為駐地政府打造優質的營商環境貢獻了海事司法力量。
提高涉外審判能力 護航“一帶一路”戰略
作為海事法院的前沿陣地,鲅魚圈法庭每年受理相當數量的涉外案件。涉外案件的高效穩妥審理,為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實施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例如,2015年,法庭受理原告布瑞特保險有限公司訴營口港股份有限公司糧食分公司港口貨物保管合同糾紛案。該案的審理,在“一帶一路”戰略推進過程中,在國際國內對開放性預約保單、海上貨物運輸延伸至進口貨物內陸倉儲,法律關系的某些關鍵性問題長期存在爭議的情形下,對存貨人逾期提貨期間貨損原因舉證責任分配、訴訟主體資格認定、開放性預約保單保險合同性質和效力的認定等問題闡明觀點,對相關的司法實踐提供指導性意見,為國際國內海事司法界處理同類案件提供了可以借鑒的案例,對于不斷增強中國海事審判在國際社會的話語權和影響力、提高中國海事司法的國際地位具有重要意義。
立足審判實際 探求司法服務新方式
海事審判的特點是具有很強的涉外性和專業性,從鲅魚圈法庭各年受理的案件類型上看,需要法官成為既要懂審判,又要懂外語、懂航運、懂貿易的復合型人才。為滿足審判需要,法庭從多種途徑加強審判人員的業務能力建設:
——定期組織專題研討會,深入分析研判涉“一帶一路”、涉自貿區等類型案件的特點、規律和發展趨勢,統一裁判尺度,發表調研文章,為港航企業提供司法建議。
——充分利用大連海事大學的資源檢索優勢,解決海商法、國際法、外國法的法律檢索難題。研究國際公約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法律法規,及時了解相關的國際金融法、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海事規則等國際法的發展趨勢,為涉外案件的審理保駕護航。
——邀請航運專家、海事律師、港行企業代表定期來法庭座談,加強溝通和交流,及時掌握航運、港口貨物、海域環境等方面的動態,加強相關領域知識儲備,以應對案件中出現的專業問題,科學合理化解糾紛。
——在堅持“請進來”的同時,積極開展“走出去”,建立與港口定點企業的互聯機制,主動深入重要港航企業,到公司內部進行調研摸底、釋法答疑,幫助企業防范和化解法律風險。在規模化港口及較大漁港設立巡回聯絡點,深入貫徹司法為民精神,展現一流海事法院派出法庭的司法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