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6月11日,燈塔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邢某某等12名被告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賭博罪,盜竊罪,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案件。該案系燈塔市法院受理的一起指定管轄的涉黑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該犯罪組織為了不斷壯大,采取高利放貸、暴力討債、開設賭場等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以被告人邢某某為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遼陽縣以某汽車租賃公司、某寄賣行、某旅店為掩護,高利放貸、暴力逼債,經營游戲廳、調賭抽紅,有組織地實施了故意傷害、非法拘禁、賭博、開設賭場、尋釁滋事、盜竊等11起刑事案件,在遼陽縣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對該地區的群眾生產生活造成了重大影響,致使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群眾不敢通過正當途徑維護權益,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群眾反映強烈。
公訴機關認為,邢某某等12名被告人所列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應當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賭博罪,盜竊罪,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分別追究12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庭審前,燈塔市法院組織了庭前會議,就回避、非法證據排除、有無罪輕證據等程序性問題聽取控辯雙方意見、歸納爭議焦點,為庭審有序推進做足了充分準備。
庭審過程中,“云庭審”系統充分發揮“線上”作用,本案審判人員、書記員、公訴人員、各辯護人及被監視居住的被告人印某均在第一庭審現場“線下”參加庭審,其余11名被告人在第二現場——遼陽市看守所各提審室通過遠程視頻“線上”參加庭審。整個庭審中,訊問、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等環節均有序進行,控辯雙方圍繞公訴人指控的案件事實進行調查、辯論,各方對案件事實認定、證據采納情況等問題充分發表意見。
據悉,燈塔市法院采用“線上線下”同步審判的方式,既有效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打擊力度,又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合法訴訟權利,同時兼顧疫情防控工作,體現了審判防疫“兩不誤”。
因該案案情復雜、社會影響重大,經合議庭評議,法庭決定對該案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