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沈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本著“全國執行一盤棋”的思想,全力協助湖南省長沙縣人民法院實施執行強制措施,在24小時內,聯動執結一起涉案700余萬元的案件。
2009年2月4日,沈陽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與某重工公司簽訂買賣合同,購買泵車、攪拌車等機器設備。后因沈陽某混凝土有限公司違約,未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貨款,某重工公司依法提起訴訟,長沙縣法院判決被告沈陽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應支付申請執行人貨款7221049元。判決生效后,申請執行人某重工公司申請立案執行,而被執行人沈陽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一直以經營困難為由,拖延支付賠償款。經調查,該公司名下有7輛正常營運車輛……因被執行人車輛位于沈陽,為確保扣押措施順利進行,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致函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協助執行,省法院指示由和平區法院給予協助。
和平區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張冶立即與長沙縣法院溝通了解具體案情,鎖定被執行車輛停放的具體地點,隨后召開執行處置會議,與兄弟法院執行干警探討現場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制定處置預案,商議協助執行事宜。該院執行局抽調人員全力配合此次執行行動。
日前,張冶帶領20余名執行干警前往被執行車輛停放現場。到達執行現場后,兩地法院的執行干警迅速布控,依法履行法律程序,查封扣押車輛、強行開鎖、護送車輛,法警對執行現場進行內外警戒,確保周邊道路交通順暢,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沖擊、干擾警戒區內執行活動,執行過程全程進行攝像、拍照,所有執行干警服從指揮、分工明確、密切協同,確保了此次執行工作的順利進行。經過兩院執行干警的共同努力,24小時內,被執行人的7輛車輛被全部扣押,該起執行案件得到了圓滿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