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感謝皇姑區法院執行局,感謝姜法官,雖然正處疫情期間,你們仍然幫助我們快速拿到了執行款,辛苦了!”記者昨日從沈陽市皇姑區人民法院了解到,一件執行案件的申請人錢某將一面書有“公正廉潔、執法為民”的錦旗送到該院執行局法官姜文勝手中,以表達其對執行局和姜文勝的由衷感謝。
2017年,劉某駕車與騎三輪車的錢某相撞,導致錢某受傷嚴重。經該院審理,判決劉某負交通事故主要責任,應賠償錢某醫藥費、殘疾賠償金等合計8萬余元,但賠償金劉某遲遲未給付。今年初疫情來襲,錢某因交通事故受傷無法外出工作,沒有收入來源,治療更是耗光了家中積蓄,無奈之下,其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姜文勝經仔細閱讀卷宗,掌握基本案情后,第一時間對被執行人銀行卡采取凍結措施,并到房產局對被執行人的房產進行查封,將雙方當事人約至法院進行調解,制定解決方案。經與雙方當事人悉心交談,被執行人表示自己能夠處置僅有的一套房產,交易后立即給付。為了讓申請人快速拿到賠付款,姜文勝提出由被執行人提供其他財產擔保,解封房產以保證其處置交易。數日后,被執行人的房產順利處置完畢后,將賠付款一次性交到了申請人手中,案件順利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