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昨日從沈陽市沈北新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的23名執行干警在轄區蒲河路33甲號亞泰城(四期)施工現場,強制騰遷了經法院多次督促履行生效判決義務未果的被執行人違法占據的土地,沈北新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親臨現場,參與見證了強制執行的全過程。
該起案件的申請執行人沈陽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系沈陽亞泰城(三期)工程的發包人,被執行人于某某系沈陽亞泰城(三期)勞務分包人長春市某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沈陽分公司的項目經理,雙方就申請執行人即將施工的建筑工地項目分包的承建問題未能達成一致意見,被執行人于某某心有不甘,便提出由申請人補償騰遷損失后,再搬遷因承建三期工程時安建在亞泰城(四期)空地上的倉庫、建筑材料、生活設施等地上物。后期,被執行人于某某拒不騰遷的行為,導致申請執行人遲遲無法對涉案土地進行勘探設計,其合法利益受到極大損害。
經沈北新區法院法官李博群多次調查審理查明,被執行人于某某拒不騰退土地的行為嚴重損害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利益,其主張的抗辯意見于法無據,故判決于某某騰退土地以及地上物……判決生效后,經法院電話、短信、騰遷公告通知被執行人于某某履行生效判決義務未果后,才有了此次強制騰遷行動。
執行現場各項工作有序開展,經數十小時的連續奮戰后,執行干警順利將倉庫等地上物以及土地騰空,強制騰遷行動圓滿結束。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們紛紛表示,通過這次“零距離”參與執行行動,對法院執行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體驗了執行工作的艱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