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記者昨日獲悉,遼陽市太子河區人民法院執行局通過網絡查控措施,對服刑人員亦是被執行人王某的賬戶存款予以扣劃,使該執行案件順利執結。
2019年4月,王某因開設賭場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判決生效后,王某未按期繳納罰金。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將案件移送至執行局進行強制執行。由于王某正在監獄服刑,辦案法官通過實地調查及網絡查控,調查到王某銀行賬戶有存款,遂予以扣劃1萬元用以繳納罰金。
辦案法官表示,信息化建設在法院工作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云庭審”平臺、執行系統網絡查控、微信調解等線上方式,既最大的減少了人員流動和聚集,又提高了審判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