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在將朋友的車玻璃砸碎,盜走車內價值4萬余元的財物后,犯罪嫌疑人劉某為了誤導警方破案,竟將附近幾輛車的車玻璃全都砸破,偽裝成“流竄作案”。不過,辦案民警一眼就看穿了劉某下的“套”,反倒迅速鎖定劉某的作案嫌疑。
1月5日,岫巖滿族自治縣公安局黃花甸派出所所長周彥祥向記者介紹了案件的偵破經過。“為何只有張某車內的財物被盜?”周彥祥回憶,經過分析他認為嫌疑人應是張某認識的人,其他車輛被砸很有可能是疑犯故意施放的“障眼法”,誤導警方的偵破方向,讓警方不會懷疑到他身上。
于是,周彥祥立即找張某了解最近接觸的人。張某想起來,去年他認識了一個朋友劉某,沈陽人,30歲左右。案發當天,劉某來黃花甸鎮找他買玉器,在看貨時,見到了張某車后備箱中的金項鏈及玉器等物品。“劉某買完貨就返回沈陽了”張某說。此信息引起了周彥祥的高度警覺,通過對劉某所駕車輛行走路線的分析,確定了劉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去年12月29日,警方在沈陽市鐵西區某酒店內,將劉某成功抓獲。
在證據面前,劉某交代了犯罪事實。原來,他在見到張某車后備箱中的珠寶玉器時,頓時心生歹念,在交易結束后,當晚自己又返回張某車旁,用石頭砸開后實施盜竊。為了制造流竄作案的假象誤導警方,他還將另外幾輛車車窗砸壞。目前,劉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正對被盜贓物進行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