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9月6日7時48分許,遼陽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白塔大隊民警在交通崗執(zhí)勤時發(fā)現,一輛行駛的黑色比亞迪轎車前牌照用一塊抹布遮擋部分數字,于是立即示意車輛靠邊停車接受進一步檢查。
駕駛員李某將車停靠在交通崗口,交警上前詢問李某前牌照用抹布遮擋部分號牌的原因,李某如實說:“早上在遼麻出完早市收拾東西時,為了躲避違停處罰,情急之下用一塊抹布放在牌照上,遮擋住了后面幾位數字,收拾完東西后,就忘記了將抹布拿下來便開車上路了”。
最終,李某為自己的“小聰明”買了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李某因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受到了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駕駛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