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有效解決“僵尸車”亂停亂放頑疾,7月18日起,鞍山市公安局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范圍內的“僵尸車”進行專項清理。
整治區域包括城區所有道路,含未通車路段、斷頭路、公共停車場、住宅小區、背街小巷、建筑工地等周邊道路及其他公共部位。整治的“僵尸車”是指占用公共資源停放,具有滿身灰塵、破爛不堪等長期棄用特征,有礙觀瞻的汽車。
警方表示,存在上述情況的車主及車輛實際管理人要行動起來,對已經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辦理報廢;對尚未達到報廢標準,需要長期停放的機動車,要將車輛停放在專門的停車場所。對于無人認領的“僵尸車”,鞍山市公安局將進行拖移并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