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為抓好疫情防控和民生服務保障、護航經濟發展,助力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日前,丹東市公安局特制定“保民生
保暢通 保復工 保平安”便民利企服務二十“辦”。
1.公安審批業務“網上辦”。加大“一網通辦”推廣應用,依托遼寧公安“互聯網+政務服務”等服務平臺,對戶政、交管、治安等公安政務服務實行網上申請受理、后臺審核辦理,郵寄業務恢復后快速送達(居住證續簽除外),最大限度降低企業員工外出感染風險。
2.公安綜合信息查詢“定制辦”。根據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依托遼寧公安“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丹東市公安局警務公開便民查詢系統”及對外公布的咨詢電話等方式,按照企事業單位及公民個人的多樣化需求,提供戶籍類尋親和重名查詢、交管類信息等公安證明事項的定制查詢服務。
3.預警提示服務“輔助辦”。及時發布疫情期間道路管控情況、返崗返鄉政策等信息,引導企業員工、復工人員順利通行,全面收集推送各省市疫情防控入域出域政策措施,幫助企業合理安排員工出行時間,為復工復產提供交管政策解讀和出行提升服務。
4.人口登記“按需辦”。因疫情造成流動人口居住登記中斷的,視為連續居住登記;居住登記注銷的,只要租房合同、社保、勞動合同不中斷,視為連續居住;市內居住證可以按需續簽。省內或外省公安機關開具的遷入我市的《戶口遷移證》有效期延長至疫情結束后3個月,外省公安機關要求更換超期《準予遷入證明》或《戶口遷移證》的,一律無條件更換。
5.出入境業務“預約辦”。設立“12367”出入境24小時服務咨詢電話,依托遼寧公安“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遼寧出入境等服務平臺進行宣傳,對復工復產企業員工等確需緊急出國境的人員,實行電話預約、材料預檢、當日受理服務。因疫情原因無法及時辦理居留證件延期手續的,視情依法從輕、減輕或免予逾期居留處罰。
6.“辦不成事”反映窗口“解憂辦”。聚焦群眾企業“急難愁盼”問題,緊扣工作中影響辦事創業的堵點、難點和痛點,各市、縣(區)公安機關行政服務大廳“辦不成事”反映窗口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受理解決群眾反映的涉及政務服務歷史遺留問題和疑難雜癥,為群眾紓困解難。
7.交管服務“專線辦”。公安交管部門為返崗人員、復工復產企業開通工作期間服務專線,提供咨詢服務。返崗人員、復工復產企業有通行困難的,可向公安交管部門預約提供便利服務,特事特辦、急事急辦。
8.車駕管服務“延期辦”。自2022年4月21日起,對機動車逾期未檢驗、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未審驗的,統一延長3個月辦理期限,至7月底截止,最大限度減省群眾出入人員密集場所,延期辦理期間對機動車逾期未檢驗、駕駛證逾期未換證、未審驗的不予處罰。同時,對互聯網服務平臺預選號牌號碼有效期止和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滿的,延長3個月,保證群眾正常辦理車輛登記、學習駕駛技能。
9.輕微交通違法行為“暖心辦”。對外埠駕駛員駕駛外埠車輛在丹東地區發生的輕微交通違法行為,以溫馨提示教育為主,原則上不予處罰。
10.道路交通事故“簡易辦”。對運輸生產生活和應急物資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事實清楚,且當事人沒有爭議的,適用簡易程序優先處理。
11.重點物資運輸車輛交管業務“優先辦”。開通專門窗口、開辟綠色通道,便利疫情防控物資、民生物資、產業鏈供應鏈生產物資等重點物資運輸車輛登記檢驗。對從事或支援疫情地區的救護、防疫和運送防疫物資等車輛和人員,實行“應急窗口”急事急辦、專人專辦,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車輛和人員第一時間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12.警企對接“貼心辦”。依托“春風暖企行”活動,對復工企業落實警企對接機制,建立領導聯系包保制度,堅持“一企一策”,主動走入復工企業,開展結對幫助指導,全面了解掌握企業和員工所需所盼,全力打通企業復工復產堵點、難點。
13.企業安全管理指導“積極辦”。積極指導企業落實法人主體責任,建立負責人在崗帶班制度,督促企業落實安保力量、安防設備和門衛值守、內部巡防等制度,采取合并或減少出入口、建立對進入人員設崗詢問登記等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隱患。
14.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嚴格辦”。對經屬地政府確認復工復產的企業,安排專人指導加強內部防控,幫助企業開展涉穩風險分析研判,加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場所安全檢查力度,督促企業落實人員、車輛閉環管理制度,嚴格做好檢查登記報告工作,確保生產秩序安全穩定。
15.返崗復工人員摸排“精準辦”。配合工信、衛健等部門,指導督促復工復產企業,提前做好返崗復工人員摸排登記工作,落實管控責任,嚴格核實人員活動區域、近期核酸檢測結果等信息,建立“一人一表”登記制度,精準篩選涉疫存疑人員,并推送相關部門按規定做好隔離觀察等工作。
16.重點區域應急處突“極速辦”。根據市防指部署,優化完善公安參與的客運站、火車站、機場、高速路口等疫情防控點位勤務工作,做好企業復工復產人員、客流增加、場(所)站點人員聚集等突發狀況的應急處置工作。
17.涉疫違法犯罪“從嚴辦”。對利用疫情和企業復工復產實施的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制售假冒偽劣防疫物資、挪用抗疫物資資金、詐騙企業款物、虛假廣告等經濟犯罪嚴厲打擊,切實維護企業合法財產權益。
18.電信網絡詐騙“聯合辦”。聯合丹東市工商聯、省民營企業家協會丹東分會等社會團體,共同牽頭組成“反詐志愿聯盟”,持續發起集群戰役、組織優勢力量開展集中攻堅,全面推進反詐宣傳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校園、進企業活動,不斷增強群眾防騙意識和識騙能力,守護好百姓“錢袋子”。
19.打擊涉企違法犯罪“高效辦”。第一時間受理企業報警報案,對阻撓企業復工復產、擾亂企業生產經營秩序、詆毀企業商業信譽、侵害企業經營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快立、快破、快結,快速追贓挽損,全力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與合法經濟利益。經審查,企業的舉報或報案不符合立案條件或不屬于公安管轄的,及時為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20.涉企強制措施“慎重辦”。對企業負責人、高管等涉嫌犯罪擬采取羈押性強制措施的,嚴格實質性審查,對可押可不押的,原則適用非羈押性強制措施。對復工復產企業涉嫌犯罪的企業管理人員不具有逃避阻礙偵查等社會危險性法定情形的,涉案財物不具有毀損、隱匿等法定情形的,涉案資金、金融資產能夠有效監管的,一般不查扣、不凍結。
簽稿:張開禹
編輯:于津津
校對:劉清
責編:王聰
審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