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后,賈某(左一)當場履行賠償
日前,一場因焚燒秸稈引發的4萬元財產損害賠償糾紛,在西豐縣釣魚鎮景華村村民家中迎來暖心結局。西豐縣人民法院郜家店人民法庭聯合縣婦聯,將庭審現場搬至被告賈某家中,通過“家門口審判+聯動調解”模式,實現糾紛即時化解。
2024年3月21日,賈某在承包地焚燒秸稈時,因突遇大風致火勢失控,蔓延至相鄰的景華村村委會牛場。火災燒毀彩鋼棚、卷簾門2個、100平方米陽光板、4個監控攝像頭及40畝秸稈(原損失價值約4萬元)。訴前調解中,村委會將索賠金額降至3萬元。庭長馮博了解到:賈某按村里規定時段焚燒秸稈,救火時暈倒火場,住院治療一月有余,且夫婦二人均體弱多病。
查清事實后,聯合調解組開啟分頭攻堅。“您沖進火場救火已是盡責,村里人都看在眼里。”針對賈某事后因病住院月余、家庭困難的情況,西豐縣婦聯權益部工作人員凡昱晨傾聽賈某救火受傷過程,肯定其主動擔責的態度,在明確賠償義務的同時寬慰道,“只要咱人沒事兒,以后有啥困難,咱們再共同想辦法解決。”
馮博結合相關法律條款對賈某及其愛人釋法明理,同時指出村委會在牛場長期堆放40畝玉米稈存在安全隱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過失相抵規則,核算雙方責任比例。
經聯合工作組調解,雙方達成協議:賈某賠償1.5萬元,村委會放棄其他訴請并承擔訴訟費。達成協議后,賈某當場籌措現金履行賠償,雙方握手言和。
案結后,法院與婦聯就地開展聯合普法。法官結合案情,解析秸稈焚燒的法律責任,婦聯工作人員有針對性地宣講婦女權益保障法。通過發放法官聯系卡、現場答疑等形式,村民法律意識顯著增強。多位村民感慨:“原以為打官司費時費力,沒想到在家門口就能解決!”馮博表示,將常態化推進巡回審判進鄉村,從源頭預防化解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