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感謝法官的高效辦案,讓我們企業重獲發展信心!”近日,法庫縣人民法院秀水河子人民法庭成功審結一起承攬合同糾紛案件,得到法庫縣工商聯相關負責人及當事人的高度贊譽。
2020年,沈陽某工程有限公司與遼寧某科技有限公司達成口頭協議,承攬法庫縣雙臺子鄉侯家堡村打井工程。工程于2020年9月20日完工驗收,總價款95000元。后遼寧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訴訟時效已過”“檢測費應扣除”為由拒付錢款,沈陽某工程有限公司起訴,雙方對簿公堂。
“法官主動詢問我們的困難,比我們還著急!”原告法定代表人馬某感嘆道。據了解,馬某在起訴前已經中標非洲工程項目,他對未來的事業發展滿懷憧憬,但他深知,只有解決了國內的糾紛才能安心地去開啟新項目。承辦法官了解到這個情況后,立即啟動涉企案件快速響應機制,立案后第一時間協調雙方開庭時間。
針對水質檢測費1400元該由誰承擔的分歧,承辦法官“柔性化解”、釋法明理,促成原告自愿扣除檢測費;針對被告主張案件已超3年時效的爭議點,承辦法官精準回應被告時效抗辯,依法認定原告訴求正當,最終判令被告10日內支付工程款93600元,被告承諾按時履行義務。從開庭到判決書送達,僅用了7天。
“法官不僅要會判案,更要懂得企業‘等不起’的焦慮。”承辦法官表示,企業家能夠安心“走出去”,這個“小案件”詮釋了“大保護”。